检察院公诉科职能是什么?他有什么权利
1、对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及上级院移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2、对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3、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罪、漏犯进行认定和追诉。
4、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取证。
5、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决定使用简易审理或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及普通程序审理的意见。
6、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7、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
8、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
9、制定本院公诉工作的相关规定、规则、细则和办法。
10、检察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扩展资料
检察院科室设置
基层人民检察院设办公室、政工科(设区市以上级为政治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科、行政装备科等部门。
公诉科
机构职能:
负责对本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贪污、渎职等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对本院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定公诉检察工作业务规划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诉科
参考资料: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166
阅读量:39
阅读量:113
阅读量:171
阅读量: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