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司法解释

2025-05-05 12:37:43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刳噪受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下浪猪敏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2.25 法发[1995]23号)实施《决定》第九条规定的行为,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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