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有哪些注意的方面法律依据
1、房屋征收行政复议的收费能不能对老百姓收费?
不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有规定,房屋征收行政复议的费用应该有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经费出
2、拆迁征收过程中,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方迟迟不提交证据会怎么样?
那就默认没有证据,只能被告了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有明确规定
3、征收拆迁过程中的违章建筑会得到赔偿吗?
当然没有,违章还没处理你嘞,还敢要赔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有规定
4、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会受理吗?
不会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都有相应规定
5、受胁迫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无效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有明确规定
6、该怎么救济被征收人不服补偿决定的情况?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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