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规则意识与行为的培养
1、一、规则是幼儿自主活动的保障当前,无论是幼教理论工作者,还是一线教师,都非常强调自主的重要性,主张要给予幼儿充分的自主。然而,教育实践也表明,要想让幼儿真正展开自主活动.还必须有一定的规则作为保障。遵守规则和自主活动是辨证统一的。如果过于强调让幼儿遵守规则.势必把幼儿管得太死,他们因此将失去自主发展的机会,反过来如果反反强调自主,没有任何规则的约束,教育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2、二、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引导幼儿提升规则意识,养成规则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幼儿经常表现一些违反规则的现象,如在本该安静的氛围中大声讲话、争抢玩具、使用完图书或玩具不能放回原处等等。事实上,这些现象主要是因为幼儿没有规则意识或规则意识较弱所致。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积极引导幼儿提升规则意识,养成规则行为。
3、(一)通过榜样示范,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幼儿的规则意识榜样示范法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是指为学习者树立榜样,而后由榜样向学习者示范,学习者再从中模仿而进行学习。心理学有关研究证实,通过榜样示范,学傍闭渌幔习者的态度、行为方式、动机和技能都能得到有效改善或提高。[3]教育实践也表明,榜样对幼儿规则意识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例如,有天清晨,当幼儿陆续来园,开始桌面游戏时,凡凡故意把很多雪花片插塑撒在地上,并发出大笑,引来别的孩子的注目。此时,当班教师没有责怪凡凡,只是摸着在旁边安静游戏的灵子,笑眯眯地说:“看,灵子游戏时多安静,看她拼搭的图案多漂亮!”随即,幼儿们的目光就转向了灵子,凡凡见没人参与他的活动,无趣地坐在椅子上。过了一会,凡凡左边的奇奇蹲下身子,拣起了地上的雪花片,老师立即表扬:“奇奇真是个爱劳动的好孩子,看,他在把地上的雪花片送回家呢。”立即,很多孩子投入到了拣雪花片的行动中。在这个案例中,教师通过榜样师范法,为幼儿提供了具体的行为标准,不但让幼儿掌握了有关行为规范,也有效提高了幼儿的规则意识。如果教师能够抓住日常生活中教育契机,创设类似情境,将有助于幼儿提高规则意识,养成规则行为。
4、(二)通过自定规则,让幼儿自觉地养成规则行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段乒错烊》)明确提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飙空蒈开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因此,在引导幼儿提升规则意识和养成规则行为时,教师应该强调发展幼儿的自主意识。在一日活动中,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放手,以尊重为原则,以引导为手段,允许幼儿自己去思考规则和要求,探索规则和要求的合理性。某日午间操时段,某班幼儿排着整齐的队伍,在场地上精神抖擞地进行着体操锻炼。队伍后面的周周小朋友突然高高站立起来,舞动着手臂,不时呼喊着什么,一会儿又跑到另一处玩耍起来,任由带班老师在后面追喊着他,就是不愿回到队伍中……等待周周归队以后,带班老师抓住时机,组织幼儿一起讨论这种现象:这个时段,小朋友应该在什么区域活动?怎样活动?如果不能遵守,影响了整个班级的秩序,该怎么办?通过讨论,包括周周在内的所有幼儿一致决定,取消违约者接下来自由活动项目。因此,那天下午的活动,本来是周周最喜欢的泥巴屋游戏,但是因为他上午犯规,而被取消了参加的资格,周周只能无奈地从事其他活动。由于规则是幼儿自己制定的,活动中他们能主动认同规则,并通过相互监督,心甘情愿地遵守规则。从此以后,该班幼儿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内没有一个违反规则的。总之,当幼儿成为制订规则的主人时,执行规则的自觉性就增强了,同伴间的监督、提醒,比教师一遍遍强调规则的效果要明显得多。这意味着教师要改变向幼儿传授规则的传统做法,引导幼儿自主建构规则。
5、(三)通过图标暗示,帮助幼儿理解和遵守规则《纲要》指出,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教师要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幼儿年龄小,自控能力差,对于一些必须遵守的强制规则缺乏足够认识,因此常常出现行为上的偏差,这时教师不能一味批评,可以利用直观形象的图标帮助孩子认识和理解规则。所谓图标就是把规则画成趣的画面,通过观察、模仿、暗示等途径去刺激幼儿作出相应的反应,从而抑制其不良行为的萌发,促使幼儿在不断的操作中形成自律。[4]区域活动时,如果让幼儿自由选择,往往会出现争抢角色的状况,于是老师组织幼儿一起商量游戏规则,并把这些规则绘画成大家能看懂的图标,张贴在各个区域内,如在积木区贴上鞋子图片,上面写上了大大的数字“5”,孩子们进区玩时就知道先数数有几个人,如果已有5个人,会自觉地去别的活动区;在图书区,可以贴幅小嘴巴上竖着一根手指的画面,意思是看书时要保持安静,不能影响或干扰别人;盥洗室内也帖上了师生共同制作的规范洗手流程图;午睡室帖上午睡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图标等。虽然幼儿设计的画面非常幼稚,但孩子们能理解,愿意去遵守,就比教师强加给他们规则要好得多。
6、(四)通过体验后果,让幼儿增强规则意识、养成规则行为“自然后果法”是法国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在幼儿道德教育方面提出的教育方法。它是指当幼儿有过失行为时,成人不是去人为限制儿童的自由,而是用过失产生的后果去约束儿童的自由,从而使儿童明白其危害,并下决心不再重犯的方法。[5]实践证明,这是用来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它能帮助孩子内化规则,有效地控制自己的行为。[6]例如,一天,大家正在玩沙池内认真地制作着各种“蛋糕”,并欣赏着自己的辉煌成果,突然磊磊制作的漂亮“蛋糕”被飞来的一脚踢得瞬间瓦解。在磊磊的哭泣声中,偷袭成功的楠楠迅速逃走。面对此种情况,教师可以依据事先与幼儿共同商订的规则,适当让楠楠体验一下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当楠楠再次来到孩子们中间时,磊磊大声说:“他没有遵守游戏规则,把别人的东西破坏了,不要你和我们一起游戏。”同伴们听了他的活,没有一个幼儿愿意与椭楠合作,对他都持排斥态度。没有朋友的孤独让楠楠尝到了自己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再次游戏时他学会了自我控制,不再破坏别人的游戏成果了。
7、总之,幼儿规则意识的提高、规则行为的形成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也没有整齐划一的标准,但只要我们充分了解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运用多种方式加以引导,让幼儿制定适合他们能力和兴趣特点的规则要求,就能使他们在掌握和遵守规则的情况下获得自主发展,形成健全人格,从而达到个性自由与社会化发展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