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分于学分绩点有什么关系
加权均分=50+10涯箨唁峦*绩点=各科成绩与相应学分之积的总和/总学分
部分大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最低要求学分数,每学期必须如此,如磨营稼刻果达不到,会得到成绩警告。每学期最低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
每学期最低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2)
同时,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高学分,经批准如有超选,超选部分按有关规定加收超选费。每学期最高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
每学期最高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1)
扩展资料:
绩点的计算,是将学生修过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重修的课程)的课程绩点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可以作为学生学习能力与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之一。能方便地与美国的GPA制挂钩。想出国留学的中国本科生应该引以为重。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例如:某学生的五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 A课程四个学分,成绩92(A); B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0(B); C课程两个学分,成绩98(A); D课程六个学分,成绩70(C); E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9(B)。
以上五项成绩GPA为: 四分制算法GPA=(4*4+3*3+2*4+6*2+3*3)/(4+3+2+6+3)=3.00 标准算法GPA=〔(92*4+80*3+98*2+70*6+89*3)*4〕/〔(4+3+2+6+3)*100〕=3.31 在具体运用中,美国大学经常采用总平均绩点与最后两年平均绩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平均学分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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