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发展对象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建立登记卡片
2、党支部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第二次公示,发展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然后党支部并进行第三次公示无问题后进行政审、初审。
3、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进行第四次公示,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4、发展对象谈话,然后进行、预审,无问题后召开党委会审批、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在进行与预备党员谈话后就可以让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5、一年后,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进行第五次公示,党委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新转正党员谈话。同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6、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及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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