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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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规范企业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工会财产和会员权益,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费管理
1、企业工会发放的会费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到达工会账户,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资金。
2、会费收缴人员应当将招收的会费及时记录在会费收支收据上,并于月底提供交账凭证。
3、某些单位不能同意每月统一由其本部、本市直工会发放会费时由各单位会员每月缴纳一次,会费纳入各单位的企业工会账户统一使用。
三、工会经费管理
1、企业工会应当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设立活动经费和固定资产购置经费。
2、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经费、各类社会捐助和企业拨款等,不得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
3、活动经费和固定资产购置经费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管理,不得私自挪用。
4、工会经费应按照预算指标进行支出,批准支出应根据实际需要经过工会决策。
5、新当选的工会领导层,应当对上届的经费收入、支出情况进行清查,制定新一年财务预算,并将报告报送企业管理部门审批。
6、工会经费支出应当有票据、收据或发票作为有效凭据,并得到负责部门的审核和签字。
7、工会经费支出应当坚持严肃、透明、公开的原则,不得擅自挪用或侵占工会财产。
四、资产管理
1、企业工会应当建立资产档案管理制度,将固定资产、图书资料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2、工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点,并建立明细表格,确保资产的安全和透明度。
3、固定资产的报废、损毁和丢失,应当经过程序处理,由企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置。
4、工会资产不得出借给员工或企业部门使用,必须经过工会领导层审批后进行使用。
五、制度执行
1、企业工会领导层和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各项规定对会费、经费和资产进行管理,严格遵守企业法律法规和会费收支公开的原则。
2、一旦发现工会领导层及财务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本制度中未包含的情况,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在企业工会领导层中,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执行。
3、本制度未经企业领导层和财务人员的共同商定,不得进行变动或修改。
以上为“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由企业工会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