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西宁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2025-06-02 08:37:16

1、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2、(一)报名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提交信息骀旬沃啭时间:2018年10月6日9时-10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8年10月6日9时-12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0月8日9时-13日12时;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0月8日9时-13日24时。特别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报名时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3、(二)笔试笔试时间录搠糅类拟定于2018年10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综合管理类、自收墩芬蓥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又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4、(三)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县区由县区人社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证件。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5、(四)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6、(五)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根据有关规定,除国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7、(六)考察考察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人社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8、(七)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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