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遇到法定节假日怎么算
1、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的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另外,《bai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2.婚假期间遇到法定休假日是否必须顺延,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实践中,一般这样操作: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连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休假,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是包含公休日的。

3、3.婚假是基于员工的申请来休的,员工完全可以提前申请或延后申请,这样就可以实现婚假与法定休假日一起休的目的。

4、4.上海市相关政策:陪产假、产假、婚假遇到双休日的处理方法:增加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的使用与原来晚婚假、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的方式一样。

1、(1)“增加婚假7天”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2)“生育假30天”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3)“配偶陪产假10天”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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