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一般事故处理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注意厂用电的安全,设法保持厂用电源正常。

3、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设法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之合理,让系统恢复正常。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做好主要操作及操作时间的记录,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和系统调度员。水电厂发生事故后,处理时应考虑对航运的影响。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72
阅读量:86
阅读量:21
阅读量:59
阅读量: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