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1、1.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给、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3.县市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4.人民法院

3、 ㈡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除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外,根据2002年9月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乡镇街道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也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立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4、 ㈢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这一类组织涵盖范围较大,比如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行政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等都属于这一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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