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1、贷款申请。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将贷款有关信息录入微机系统。
2、贷款审核(调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借款人所购房屋建房前期手续、施工进度、担保落实、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上报审批。
3、贷款审批。住房公娑授赔那积金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审批,对准予贷款的,向受托银行签发《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发放通知书》。 贷款审批墩伛荨矧通过后,公积金管理机构通知借款人还清原商业银行贷款(原商贷银行有过渡账户的,可通过公对公账户结清原商业贷款),并持结清证明来中心核查,留存复印件2份。
4、签订合同。受托银行依据《委托发放通知书》和《委托放贷明细表》与龊揎妓枭借款人签订合同,依法办理担保手续:(1)现房抵押担保:公积金管理机籁缰汾秘构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借款人按规定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为公积金机构),由公积金管理机构派专人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交受托银行或管理部保管。(2)公积金质押担保。公积金管理机构与质押人签订《质押合同》。(3)保证担保。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处签字盖章。含原办理商贷的开发商愿意为贷款职工提供阶段性担保并落实保证金的情形。
5、贷款发放。由担保公司担保的,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至担保公司在受托银行开设的帐户内,担保公司拨付给借款人;采用其他担保方式的,由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拨付公积金机构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帐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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