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人员管理规定
为确保住宅小区业主的根本利益,并对装修施工队朝廷有序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一、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提惚改刮擗供:1、济南市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2、济南市建设局发执业许可证;3、济南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4、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同时,要接受管理处对其进行的小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二、本小区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三、装修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管理处申报。四、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在接到工程后需办理如下手续:1、交纳施工押金,按施工人数乘以1000元计收;2、交纳施工管理费,按施工人员每人每天5元计收;3、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每人交纳工本费20元;4、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一寸免冠相片两张;办理一个交纳工本费10元。五、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窜现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次1000元。六、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安好和整洁。七、施工队应绝对按《济南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执行。八、施工后施工队和业主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如丢失“装修施工许可证”罚款500元,丢失“出入证”者每证罚款100元。九、每项工程验收后,经1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章现象时,可退回施工押金。***围合内物品搬进(出)管理规定a.目的。本规定旨在加强、规范物品搬进(出)管理。有效控制偷盗等治安案件。维护区内居民及商家、单位利益。b.申报制。住宅区住户及商家、单位凡有物品搬出本区,须事先向管理处管理中心申报,管理中心应及时通知围合事务助理,并向其它部门传达周知,并保证在搬进(出)物品时提供方便。c.盘查制。管理处治安队人员均有责任对所有物品搬进(出)进行盘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并在有需要时联系治安大队支援;本区出入口岗亭值勤治安员须密切注意进出车辆及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处理。d.应急处理。区内发现有关可身经百战疑情况并且当事人逃脱时,应立即以对讲机、电话等迅速与出入口岗亭及执勤治安队员联系,报告有关特征并请示截停,有关人员接到截停请示时须及时反应并予截停、盘查。e.案件处理。经盘查发现有违法现象时,须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f.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治安大队长汇报,治安大队长应准确及时记录在案,做到凡事有案可查;记录时间、地点、人、事等要素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