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旅游意外险拒赔的情况

2025-12-28 22:40:06

1、当前,旅游爱好者非常多,并且这些出游者,往往为避免旅游时发生意外后没有“保障”,一般都要上旅游意外险,他们认为只要上了意外险,就可以防范任何意外了。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完全正确的,旅游意外险中也有免责条款,因有下列情形之一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害的,保险人则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

  八、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药物治疗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未经保险人审核同意,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

  十一、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恐怖行为、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五、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假眼、假牙等)的费用;

  十六、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

  十七、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如发生以上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不退还保险费

1、旅游人身意外险的定义:

  旅游人身意外险,顾名思义是针对外出旅行时保障产品,除了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烧伤以及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外,还会包含尸体运送的费用。保障期限比较短,通常为1周或1月(也可以自由约定天数),只负责中国大陆发生的意外事故。我们可以看出,意外险的定义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地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因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2、比如因晕车、晕船导致的后果不属于意外保险,意外保险的主要因素是因意外导致。

  旅游人身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为了更好的理解自己的哪些权益在保障范围,提醒告诉大家,

  一般的“旅游保险”的保障范围大致分为四部份:(一)人身意外保障、(二)医疗费用保障、(三)个人财物保障、(四)个人法律责任保障。

  (一)人身意外保障:由于意外造成死亡或永久性伤残而给予一笔预先约定的金额。

  (二)医疗费用保障:在旅途中因意外而引致的医疗费用开支。完善的旅游保险应包括“国际医疗支援”服务,万一在外地发生严重事故,受保人可享用国际医疗队伍的服务;例如紧急医疗运送或送返原居地等。大部份的旅游保险都是只保障因意外造成之医疗开支,但亦有少部份的保单可同时保障在旅途中因疾病而带来的医疗支出。

  (三)个人财物保障:保障在旅途中,财物因意外损毁或被盗窃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