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必须坚持入党志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
一、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发展党员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傲骜赜抉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
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是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对党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拉”人入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
对一些尚无入党要求的人,无论社会声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或动员他们入党。当然,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只有当他们提高了觉悟,有了入党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二、个别吸收原则:
“个别吸收的原则”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不搞集体入党。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党员意志,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发展对象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接受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审查。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保证党员质量,把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一次只能吸收一个申请人入党。
扩展资料:
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如下原则:
1、入党自愿原则,自愿入党,不强迫;
2、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3、择优发展原则,各级各类先进人物中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着重发展;
4、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按计划发展与宏观调控原则,发展党员要按年度计划进行,制定计划要注意宏观调控,保证党员队伍结构合理优化。
入党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