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旅游购物和退税要点
1、a.在商店内:当您在一个加入了欧洲免税购物系统的商店购买物品后,要求服务员给您一张“免税去票”,然后请求售货员在该免税支票上,准确地填上您的地址(城市,街道,门牌号)和您的护照号码,并把所购的每件物品在免税支票上详细写明。若是写在发票上,售货员必须把发票粘于支票下面的附单上(发票不允许移开),售货员也会在免税支票上写明,在您离开欧共体时能得到的返还金额。为了避免在出边境时产生问题,您得把免税支票始终与发票一起保存,最好的办法是把它放在您的护照内,这也是为了您不忘记这笔退还款项。 请您注意,通常情况下,在大商店内只能由一个中心收款处或顾客服务中一个特殊部门开列免税支票。为此,您必须到商店内各个收款处探询。 除了免税支票,您还得始终同时索取一张现款支付点的一览表(例如,免税信封)

8、h.铁道在离开欧共体前,您必须在起程火车站寻找地方海关关局,以及要求在免税支票上盖上海关印章。
9、i.注意若您不想在起程火车站把伤口作为行李托运,则在上车前必须打听一下,在您的火车上,是否有个能给您开出口证明的海关官员一起旅行。然而,这也是有风险的。因为由于时间的限制,海关官员不会在过边境时,到所有车厢巡查。
10、j.事后的出口证明虽然有上述的说明,但您还是没有可能在离开欧共体时得到海关印记,则我们建议您采取如下措施:
11、k.对于德国的免税支票您可持德国的免税支票和您的护照,护照去到德国驻您本国的大使馆或领事处,在那里出示您的购物,您就可在免税支票上得到事后的出示证明。您需要得到一个第三国家(非欧共体国家)的或者您本国的进口证明(海关入境印章),它将被我国税务部门作为事后的出口证明而接受,您只需要在第三国家或您本国的海关展示所购物,并让他们在免税支票上盖章,例外的情况,这里也能接受一个经过公证、物品已出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