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汇总纳税申请经验分享

2025-05-21 00:30:11

1、四川公司最先是以财税【201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去跟税局沟通的,经税局否定后,改为参照成财税法【2003】5号(《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以下是事情的发展:1、2013年2月14日到国税了解汇总事情,递交的申请书还没传到到政策法规科,与审批科沟通,等国税结果出来后再递交相关资料到市局。2、2月14日到财政局沟通汇总事宜,财政局已口头同意我司增值税汇总,下面要上报市财政。3、2月15日到市国税,关于四川公司增值税汇总事情,市国税已开会沟通,市国税先受理我们的申请资料,上报省局最终审批。

2、5月15日税局通知,通过总分支机构汇总这条已经行不同,建议我们通过“连锁经营”来申请汇总。目前连锁经营资质未申请下来,成都也没有一个部门来受理。择日区政府召集国税、地税、财政、工商、街道开会,明确连锁经营审批应由哪个部门受理,经过讨论由国税和财政同时受理连锁经营资质的审批及时间。(下午国税电话告知,需要再满足两个条件方可递交申请:一、发票在线采集;二、经营范围里面要有“连锁经营”字眼)。5、5月22号经营范围经过街道与税务局及工商局沟通,同意增加“企业管理服务”,按市国税局的要求,6月初已将汇总所需的资料交到区国税,后由区国税局递交市国税。6、6月20号街道回复国税未受理公司汇总纳税事宜,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在成都市开店数量未达到要求(统一要求是必须要达到5家以上门店,经过街道沟通我司达到3家即可)……..待成都开店达到三家后

3、2014年1咧矸苒禺月9日去市商贸局沟通“连锁经营”资质的批复,得到答复是目前尚未有办理的相关流程,省商贸局近期会组织会议讨论办理的条件。8、几个月后脲摩喜清得到的答复是必须得满足10家门店才能办理;“连锁经营”资质短期明显批复不下此路走不通;再到市国税做沟通,得到的答复还是要有 “连锁经营”资质,但从其口中所说,区政府既然这么大力度让市里支持他们工作,但此资质又不给出。(想必最终还需区政府与市局沟通解决,之后又与区街道办沟通反馈此事,答复由他们出面去沟通解决)……..5月初电话得到消息将对企业做上门调研。9、5月13日,区、市国税局以及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来我司做汇总纳税调研,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运作模式、规模以及后台系统的情况做了相关了解,并重新提供相关资料。现场沟通结果是符合连锁经营企业,并得到口头答复近期可以批复下来!10、6月3日,最终得到市国税的批复取得增值税汇总纳税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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