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服务制度47

2025-11-02 09:48:03

1、医嘱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并做到班班查对。

2、 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3、 无论注射或口服药,非紧急抢救情况下,不接受口头医嘱,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并保留用过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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