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如何转绿卡

2025-05-13 05:26:25

美国L1签证转绿卡可以申请跨国公司经理移民(EB1-C),申请一经批准,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满21岁之子女即可获绿卡赴美,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与美国L1签证相同,转美国绿卡也是根基于跨国公司关系,即中国与美国公司存在母子隶属关系。

美国L1签证申请EB1-C有两种途径:

1、一是外国的一家总公司在美国新建一家分公司,经营一年以后可以为其公司的总裁直接提出移民申请。

2、另一途径是:购买在美已运营三年以上时间之公司为分公司,业务不必相关联,构成母子隶属关系,外国的总公司汇款到美国收购控股一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美国公鸶恐抻台司,美国公司就可以为该公司的高级经理直接提出移民申请,成功后直接以全家绿卡到美国。当然,两边的公司经营要比较好,被申请人情况要比较强,才能顺利办成功。

此类申请较之于投资移民有如下优点:

1、1. 投资现成美国公司就可直接申请 EB-1C 移民,从而节省到美国新办 L-1 分公司经营一年后才能提出移民申请的时间以及高额的经营费用;从而避免到美国新办 L-1 分公司的麻烦(时间、费用和经营风险);

2、2. 投资额无具体规定,可以比投资移民的少  

3、3. 批准的全家绿卡是正式绿卡,不像投资移民批准后头两年是条件绿卡;  

4、4. 被申请人工作居留地点可选择:申请期间人在中国:该跨国公司经理可以呆在中国继续如常经营,等待其移民申请的批准。申请批准后,全家到领馆办理移民签证赴美。 该跨国公司经理既可以在美国以外继续经营生意,也可以申请以 美国L-1签证 身份来美国分公司工作,或者在美国调整为 美国L-1 身份以后,同时等待 I-140 移民绿卡申请的批准。I-140申请批准后,即可转到美国驻海外领馆办理移民签证,以尽快拿到全家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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