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分”驾照莫开车
1、 众所周知,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员施行违章扣分考核制度,在十二个自然考核月内,如果被扣满十二分,那么你的“满分”驾驶证就基本等同于废证了。这时如果再驾驶机动车,就会被认为是无证驾驶,不但要会受到法律处罚,还会受到经济损失,因为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虽然你买了各种车险,但依照法律规定,保险人将不再履行保险协议,那就意味着你的所有损失要自掏腰包了。
2、 前不久,就有一起这样的案例,甲某因持扣满十二分的驾照开车,结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己花费十一万元的赔偿费。
3、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前不久甲某在驾驶证已扣满12分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行驶,在一路口处与步行的乙某发生碰撞,并致其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甲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其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殉搛凰茅险,且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限内,乙某的家属便以甲某和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11万元。 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起诉至法院向甲某进行追偿。保险公司诉称事故发生时,甲某的驾驶证已扣满12分,处于停止使用状态,应当视为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某辩称,因双方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其驾驶证被扣满12分后并不能视为无证驾驶,因此保险公司的追偿没有依据。 一审法院认为,甲某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记满了12分,根据相关交通法规,甲某已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却仍驾驶投保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显属违法、违约行为,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履行了赔偿义务后可向甲某追偿。据此判决,甲某应赔付保险公司保险金11万元。
4、 甲某不服,提出上诉,称在涉案交通事故发生时,上诉人的驾驶证并未被交警部门吊销,故其驾驶证属于合法有效的状态,不属于无证驾驶情形。 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交通事故发生时,甲某的驾驶证虽未被交警部门扣留或吊销,但因其驾驶证记分已满12分,其驾驶资格处于应当被依法扣留的状态,即便驾驶证在身边,其亦不能为驾驶行为,故一审法院处理本案追偿权纠纷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甲某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这个案例我想提醒大家,扣满十二分的驾照,只能尽快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学习并重考有关科目,是驾照及早恢复至合法状态,不然会引起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