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2025-06-02 02:32:45

1、什么是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所获得的商标即“恶意商标”。恶意抢注早已有之,利用互联网对畅销产品进行投诉只是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变种。利用“恶意商标”投诉是一种滥用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遇到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3、商标恶意抢注应对策略之商家应对面对“恶意商标”投诉,许多商家选择了息事宁人的做法,并不是一种可取的做法,这样做的结果等于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而对方的行为合法,带来难以预料的隐患,正确的应对方式是:首先,将纠纷交给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毕竟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而一般商家无力应对这样的问题,请律师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如果真正构成侵权,也必须等待法律的确认,以法律的处理结果为准。其次,选择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其实,恶意投诉者本身存在恶意,并不敢正大光明地主张权利,与被投诉的商家相比其更不愿意到法院诉讼,因此,无须担心诉讼带来的不利后果,更不能选择私了,正确的处理方式就是走法律途径,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对恶意投诉者进行警告,如果恶意投诉者的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将追究投诉者的法律责任,使投诉者不敢利用隐蔽的身份造谣滋事,扰乱商家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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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标恶意抢注的法律救济之对注册后使用的限制《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与目的是“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荨层吒椋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是为注册商标而注册商标,对于没有商品,没有实际经营的注册人,应做出及时的处置措施,我国《商标法》第7条只笼统地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无实际可操作性。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则为恶意商标人留出了巨大的不法行为空间,三年的时间,其可以利用合法的形式从事任何不法的行为,即使三年期满撤销了其商标,也已于事无补,因此,《商标法》应缩短撤销不使用商标的时间,没有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就应该撤销其注册商标,打击自己不使用而专门利用商标进行谋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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