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满意,想退房怎么办?
1、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延迟交房: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变更规划: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确“证”: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质量不合格: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拿不到产权证: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无法得到贷款: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其他约定: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例如一些地产公司承诺的无理由退房)。
1、购房者确定满足退房条件
2、找开发商协商
1、购房人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2、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3、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4、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1、情况一:一次性付款的购房人
开发商退还所付款+相应利息
2、情况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购房人
首付款退换给买家+银行借款交还给银行(视为提前还款),即终止借款合同+首付款利息+(按揭贷款进入月供阶段)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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