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工具/原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住所使用证明。(注:申请人可采用承诺方式,无须现场提供)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本规范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经营范围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录的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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