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贪污罪
1、首先,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比如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人员。

2、利用职务便利具体指利用管理、经营等权利为自己方便。

3、“侵吞”将范围内的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窃取”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公共财产,“骗取”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产。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当事人的自愿和直接故意,不受任何影响威胁占据公共财物。

5、处罚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6、处罚规定。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备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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