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分行,子公司的区别
1、以香港注册的来举例,那么相同的地方大致就有这三点,注册的地方都是在香港,以及申请注册下来都可以使用,有香港的保护政策,并且申请注册下来是有法律效应的。
1、申请的程序:香港公司就不用细说了,相比较分行以及子公司,子公司在申请的程序以及费用上,都大于分行的申请设立。
2、承担的责任:虽然都是总公司下面的分支,但是子公司拥有自己的独立法人,股东以及注册资本等,而分行就没有这些,责任都是由总公司承担。
3、税务的申报:子公司需要自己进行核算以及纳税申报,而分行会跟总公司一起,一个盈利或者是亏损,都是算在总公司的账上。
4、税收政策上:子公司拥有跟总公司一样的税收政策,相对来说比较独立些,而分行就没有这些,因为本来也不需要自己进行核算以及审计报税。
5、其他方面上:子公司可以有自己的独立的香港对公账户,也就是可以开自己的银行账户,但是分行就不行,不可以申请自己的账户。
1、第一点就是分行跟子公司性质可以认为是属于总公司下面的分支机构,第二点就是设立的程序以及花费上,分行比较少,但相应的限制也很多,比如无法有自己的银行账户,不用自己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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