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股份公司不登记股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的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改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休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1份,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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