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评定条例
操行评定的目的
学生操行评定是学校对学生执行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情况的考核,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循“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至上、服务社会”的办学指导思想,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操行评定的对象
凡具有xx学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在读学生,均要参加操行评定,这是评选综合奖学金的必要条件。
操行评定的时间和方法
操行评定每学期一次,一般在期末组织实施。
其评定的组织程序是:先由本人进行自我评估,在此基础上由辅导员组织评定小组(辅导员、课任考试、班委)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定。评定积分包括两个方面:个人评定占20%;辅导员及评定小组评定占80%。
每次评定的程序,过程、结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操行评定的内容
操行评定主要看学生的现实表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学习态度20%;社会实践10%;集体活动20%;寝室文明10%;遵纪守法25%;文明修身10%。
评定标准
(一)学习态度(满分20分)
无故旷课者,每次扣5分;上课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无故不按时完成作业者,每次扣一分。
(二)社会实践(满分10分)
社会实践内容很广泛,包括寒暑假考察、勤工助学、公益劳动、考察参观等。实践活动后,根据实践内容、项目,写出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本项目最高不能超过5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完成调查报告者得零分。
(三)集体活动(满分为20分)
集体内容活动包括学校、系、班级召开的政治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题会议、校园文化活动等。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不遵守纪律,在会场大声喧哗或随意走动者,每次扣2分。
(四)寝室文明(满分为10分)
寝室文明基本分为5分。凡被评为文明寝室的成员为10分。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者,每次扣1--2分。
不住宿同学此评分项目列入校园文化活动(即校园文化活动满分为20得分)。
(五)遵纪守法(满分25分)
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扣5--10分;赌博、酗酒者,扣10分;夜不归宿或逾假不归者,扣10--20分。
(六)文明修身(满分15分)
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吐文明、无秽语、行为举止大方得体。公共场合衣衫不整、穿拖鞋者,每次扣2分;公共场合举止不文明者,扣5分;在公共场所吸烟者,扣5分。
(七)奖励分(20分)
1.业余治安消防员、精神文明督导员、参与食堂管理经管员等职能履行职责,其表现奖1--3分。
2.寝室长;各班级、团组织等学生干部,凡工作认真负责者,奖励1--3分。
3.参与学生会且表现优异,工作认真负责者,奖励1--3分;当选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的同学,奖励2--5分。
4.揭发检举坏人坏事,敢于抵制不良行为者,讲2--4分。
5.获校级各类比赛前三名者,按1、2、3名分别奖励3、2、1分,第4、5、6名奖励0.5分。
6.参加市级各类比赛,获个人前三名的队员分别奖5、4、3分;获集体前三名者,视其队员贡献奖2--5分。
7.在社会实践、实训、志愿者服务中表现突出者,奖1--3分。
8.在文明修身中表现突出者,奖2--4分。
以上奖励分可以累积,但总分不超过20分。
(七)其他
1.操行评定等以优、良、中、一般、差五个等级记分,换算标准为:
90分以上(含90分),优秀;80--90分,良;70--79分,中;60--69分,一般;59分以下(含59分),差。
2.凡受记过处分以上处分者,本学年操行评定为差。
3.操行评定未达到优良者,不得参与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
4.操行评定总平均分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及就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