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心面积误差四要则
1、 阳台问题。不同类型的阳台,面积计算标准也大相径庭。封闭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而凹阳台、挑阳台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在商品房预售中,不少开发商先说阳台是未封闭的,但到实际交房时阳台却变成封闭的了。在合同里把套内面积、阳台面积都约定清,保障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2、 变更房屋、小区设计,导致房屋面积发生变化。商品房面积主要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面积两部分组成。如果开发商在预售过程中,变更了公共部位或部炼耻分房屋的设计,就会使各家各户的公共面积分摊系数发生变化,从而使公共分摊面积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在房屋竣工时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由此引起的面积出入,开发商应该及时地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选择退房的权利。
3、 部位定性不清。在商品房面积计算中,不同的部位计算原则相差甚远。开发商往往就利用这方面的规定设下陷阱。如根据规定,阁楼是不计泪爬改入商品房面积的,但假层是要计入面积的。在预售时,有些开发商往往会把假层说成是阁楼,到实测时,购房者的房屋面积却增加不少。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对开发商“赠送”部位的性质分析清楚,不要到时候拿到一个要钱的“赠送”面积。不妨将开发商的承诺写到合同里。此外,套内建筑面积购房人对它有收益、处分、使用等各种权利;公有所有权,如楼梯、外立面等,无论业主个人还是开发商都不能随便拆改或改变使用性质。
4、 利用合同条款设陷阱。开发商在合同中实写房屋建筑面积,而虚写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他们找借口不填写这两项面积,以期达到夸大宣传房屋的高得房率。交房时,虽然房屋总建筑面积不变,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增加,使购房者真正享用的面积减少。
在签定合同时,就应当把楼书或户型图中各组成部分面积进耻狠行详细约定,并约定相应误差的处理办法及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