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合同的订立要经过限鬃鹣哺什么方式?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它的成立必须经过一定的方式,即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两种。凡合同内容的标的大,或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履行完毕的,以书面方式为宜,以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有所依据。如果合同内容的标的小,或合同订立后所立即履行终结的,则可用口头方式。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如必须用书面或公证形式),则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方为有效。例如买卖房屋的合同,必须经过房产管理机关或农村基层政权机关审查,并须纳税和更换房产售证以后,才能生效。
2、买卖成交牛未牵 意外损失卖方赔
李家有一耕牛欲卖,刘家欲买。可李嫌刘出价低,刘便以酒相请,李家动心。酒后签订合同并付清钱款。因酒后夜深,李家劝刘次日牵牛。可当翌日刘来取牛时,牛被盗。问李家是否该还刘买牛款?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案中,负险责任显然应由李承担,李应将牛款返还给刘。
3、女方虐待婆母,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儿媳虐待年老婆母的行为,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是夫妻感情变化甚至破裂的原因,一旦女方的虐待行为情节恶劣的,男方要求离婚,应当视为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4、家长粗暴干涉儿女婚姻犯不犯法
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刑法中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以刑罚。可以依法起诉,已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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