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了营业执照,是不是就可以从事经营范围中载明的所有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5-11-23 06:49:54

开店做生意前,需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些地方是在当地行政审批局、审批中心)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持照方能经营应该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但是不是只要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所有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呢?在这个问题上,有些创业新人可能会理解错误,从而导致自己莫名其妙就违法了,甚至还被相关部门处罚,但又会觉得自己很冤。

关于这个问题,我首先告诉大家答案,领取了营业制造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从事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所有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

我们仔细查看自己的营业执照,就会发现其经营范围一栏里载明的内容一般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中载明的所有经营项目,我们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以直接从事该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二类是“许可项目”,我们重点要关注的就是这个地方,比如: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住宿等这些常见的经营项目都会出现在该“许可项目”中,对于这些许可项目,即使我们领取了营业执照也是不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你必须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凭营业执照向这些许可项目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许可后才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比如:许可项目中有餐饮服务的,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向当地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很多地方,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跟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是同一家单位),许可项目中有烟草制品零售的,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向当地烟草部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同理,许可项目中有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和住宿等项目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分别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对于许可项目,需要同时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才能算是合法经营,如果仅仅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执照中许可项目载明的经营活动,一般会构成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严重者会被相关部门罚款甚至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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