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

2025-10-26 02:01:53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注意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对究竟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四是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五是约定优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七是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二、什么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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