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待遇规定
1、熟练工
1.1新招熟练工报到后7-15天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独立上岗操作。
2、1.2、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为独立上岗前,每月基本工资为1100元,按每天出勤,全月26天计资。7-15天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独立上岗操作,按全计件计资,独立上岗期的基本工资为:岗位技能E级工资+全勤奖160元。计时奖金计算方法与计件合同制转正员工一致:即各工序工价X产品工时。均以入库工时计算实际奖金。超出勤奖与转正员工同样计发。
3、1.3新员工签订签订转正合同等若干事宜按公司制度办理。
4、学徒工
2.1学徒工入厂后三个月为培训期,并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期内生活补贴费为1100元,(以上班26天计);学徒期培训费公司出资70%,机加工事业部30%;但有学徒工离职的,培训费70%由机加工事业部承担,30%由公司承担,超出勤奖全部由机加工事业部承担。
5、2.2学徒工培训期满后经理论实践考核后独立上岗(实践不合格者学徒工培训期顺延或淘汰);如培训期未满,可申请提前独立上岗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可独立上岗。学徒工独立上岗两个月内仍由带班师傅指导工作。工资奖金发放办法与试用期熟练工一致。新员工独立上岗后由带班师傅继续负责该员工的产品质量、安全操作指导,但独立操作第一个月工时奖金的20%划归带班师傅,第二个月工时奖金的10%划归带班师傅,出现质量问题由带班师傅承担相应的责任。
6、2.3新员工签订转正合同若干事宜按公司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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