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侦举报、报案应提交哪些材料?
1、 1、书写(或打印)案情经过,先写被控人的身份情况,知道所少写多少,再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结果。
2、 2、相关的合同、收据、信件、银行单据等书面证据,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签名纳指印。
3、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如代表公司企业报案,须带上单位的委托函。
1、 1、本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具体住址及联系电话。
2、 2、书面的报案材料。报案材料作为证据,属单位报案的,必须有报案人的签名和单位印章;属公民个人报案的,必须有本人签名。
3、 3、举报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果相关材料是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的时间及写上“本件与原件相同”,并签字盖章(或捺印指纹)。
4、 4、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要有案件移交函、移交清单、调查报告书,证据材料等。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