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福州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四点细节不可忘

2025-05-24 15:19:15

  买房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尤其在如今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购房者在选房时无疑是要花尽心思来挑选房子,但是在选房后交易也不一围泠惶底件省心事,其中也有着诸多问题,而在交易时如果稍不注意,就有可能造成房财两空的风险,因此在交易时需要注意其更个细节。想比较新房二手房的交易就来的复杂许多,因此就来为大家说说在福州二手房市场中常见房源交易时的一些交易细节,避免出现房财连空的风险出现。

  房屋手续“齐”产权“明”

  在福州二手房交易中房屋产权证无疑是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如果出现未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即使做了公证还是存在着不小的风险。还有就是在交易时确定产权的完整和明确性,有些房屋会存在房屋共有人的情况,而这时就要在交易时就要注意卖房是以部分产权交易还是全部共有人一起交易,如果只是与其部分共有人交易其交易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

  交易房屋不“当租”相关费用不可“欠”

  在二手房交易时,许多买家都没有去确实了解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其中有不少时候房屋可能还存在租赁期的情况,而买家就无法及时的入住其中,这是因为我国有“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条,即使购买了房子但却不能赶走其租客。其次,就是相较于新房,二手房所存在的相关费用问题,在福州二手房市场中许多的二手房都是居住使用的情况,因此在二手房交易时需要注意居住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电费、水费、物业费这些费用是否存在拖欠,避免出现买家需垫付的情况。

  合同约定要明确

  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在写明各个主要交易事项外还需在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上进行全面考虑,确保交易的安全。

  初步协议要查清 认购定金需看清

  而在二手房交易中各项金额中,“定金”一直是一个争议的地方。我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 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 双倍返还定金。认购书几乎都将认购款写成“定金”。

  而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 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就应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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