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代码协议介绍
1、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可翻译为:GNU通用公共许可证。该协议总结起来可以归结为:基于GPL开源软件修改,或者衍生出来的软件必须开源,即使是商业软件也不能例外。同时,使用了GPL开源项目的软件也必须遵循GPL协议。GPL有很强的“传染性”,而且它强调开源的特点,作为商业软件在使用开源项目时,就需要特别注意。
2、LGPL(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LGPL衍生自GPL协议,它主要为软件引用类库而设计的开源协议。LGPL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
3、MIT(The MIT License),比较宽松的协议,使用该协议后表明,原软件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但是使用时,在软件和软件的所有副本中都必须包含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
4、BSD开源协议(originalBSD license、FreeBSD license、OriginalBSD license),它是给予使用者很大自由的一个协议。使用者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同时修改后的代码可以作为开源或者商业软件再发布。
5、Apache Licence,它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和BSD类似,该协议鼓励代码共享以及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允许对代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代码可以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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