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运用“紧急避险”
1、必须是为了避免依法应予保护的国家或集体的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权益道受损害。
2、必须是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这时的危险迫在眉睫,对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已直接构成了威胁。
3、必须是在别无选择.即不牺牲一个合法权益就不能保护另一个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行为。
4、因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失,必须小于被保护的利益.即避险行为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就无意义了,就要负避险过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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