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

2025-05-24 08:01:52

1、煤矿井下属于一类用户,停电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生产损失。

2、煤矿井下供(配)电网不允许采用中性点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许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矿井电网短路容量,老矿井一般限制为50mVA;新建矿井不再作此限制(一般为100mVA或200mVA)。

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使之不超过2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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