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国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国有企业一般是指国家仿瓤僭蚋资本独资和控股的企业。国有企业之前的称谓是国营企业。随着改革深化,国有企业的称谓将变更为国资企业。
蚕蝣鲢蹙目前的标准叫法是国家出资企业,包含了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不以国家资本是否控为要件,只要企业的出资者中有国家资本或国家法人资本,都叫做国家出资企业。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扩展资料: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类型:
类型一:100%国有成分企业(国有独资或者国有全资)
类型二:100%国有成分企业单独对外出资,股权比例大于50%
类型三:100%国有成分企业共同对外出资,股权比例合计大于50% + 最大股东为100%国有成分企业
类型四:类型二单独对外出资,股权比例大于50%
类型五:类型三单独对外出资,股权比例大于50%
类型六:国有成分比例合计小于50% + 第一大股东 + 实际控制
国有企业:类型一
国有控股企业:类型二、类型三、类型四、类型五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类型六如何判断国有控股企业
因此,在判断一个有国有成分、民营成分的企业是否是国有控股企业的时候,
第一步:
往上查股东性质,一直找到100%国有成分的企业股东(即“类型一”股东),算“第一级企业”,第一级企业可能有数个。
第二步:
从“第一级企业”往下一级看,“第一级企业”投资的子企业(简称“子企业”)中的一个“类型一”股东股权占比是否超过50%,
(1)超过50%的,则是国有控股;
(2)没有超过50%,则继续看子企业中的数个“类型一”股东合计股权占比是否超过50%,
①合计超过50%,并且第一大股东是“第一级企业”中的一个国有股东,则是国有控股;
②合计超过50%,但第一大股东不是“第一级企业”,则不是国有控股。
③合计未超过50%,不是国有控股。【但有可能是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不是国有控股的,再往下的孙企业也不是国有控股。
第三步:
确定“第一级企业”的子企业是国有控股的情况下,“第一级企业”的孙企业中子企业的股权比例超过50%以上的,是国有控股;子企业在孙企业中的股权比例未超过50%的,不是国有控股。
综上,如果是纯国有,没有民营成分加入的,则不管第几级都属于国有企业,100%国有成分的企业称“第一级企业”的话,则“第一级企业”的子企业有两类(类型二和类型三),则“第一级企业”在子企业中的股权比例可能低于50%,但是在孙企业中,子企业的股权比例肯定大于50%。
不管在几级国企里,只有在纯国有的股东之间,才合并计算国有比例;纯国有企业在任何时候都不与国有控股中的国有比例合并计算国有成分;国有控股企业之间也不合并计算国有成分的比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