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政策要点
1、继续教育是指毕业后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的继续教育,且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在接受继续教育的期间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执行。

3、如果是要考取相关资格证书的,首先所考取的资格证书必须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才算。
清单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查看。

4、考取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按照3600元的标准一次性执行。

5、当个人接受的是本科及本科以下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时,也可以选择由父母或者本人扣除。

6、接受学历教育的人在就读期间可不提供备查资料;
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需在取得证书时提供证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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