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需要进行几次B超检查都检查哪些内容
1、最开始检查是在早期妊娠时,首先确定是否宫内妊娠及确定相当孕周的时间,然后到准备分娩的医院妇产科进行登记,在接受产前检查登记的产院再进行3到4次B超检查。
2、第一次在孕16周左右,这是可以检查出无脑儿、内脏外翻的畸形,同时也测量胎儿的有关生长值,了解胎儿是否符合孕周。
3、第二次在孕20到24周,此期胎儿的大部分器官已成形,通过B超检查,可以发现部分发育明显异常的畸形,胎儿的生长情况也可通过测量来了解。
4、第三次检查在孕34到36周,主要检查胎儿大小,了解是否有胎儿生长缓慢,胎儿有无缺氧等,另外,还有一些在妊娠中期尚未能表现的异常,而此时有所表现的也可发现,如妊娠晚期发生的脑积水、婴儿型囊性肾等。
5、第四次在孕39周,胎儿即将分娩,此时主要了解胎位、胎儿大小、胎盘位置、胎儿宫内活动情况等,做好分娩前的检查工作,为顺利分娩做准备。
6、有些特殊情况,如医生需跟踪了解治疗后胎儿生长发育情况、部分介于正常生理与病理变异之间的结构改变需进行动态比较时,必须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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