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华已经入境工作签证怎么办理?
1、(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 类);
2、(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
3、(3)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华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
4、(4)符合自由贸易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
5、(5)用人单位符合享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
6、(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
7、(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
8、(8)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已获得来华工作 90 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其停留有效期内,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
1、学位证明原件及翻译件(学士学位或以上)
2、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4、健康体检证明
5、电子版照片
6、外国人来华工作申请表
7、护照
8、劳动合同
9、随行家属相关资料
1、1.外国人与雇主签定《聘用意向书》。
2、2.雇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3.雇主到所属区商务局及市商务局审批核准后,可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4、4.外国人携带《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出境,到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Z 签证),返回中国。
5、5.外国人返华后,与雇主签定《雇用合同》。
6、6.雇主应在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雇用合同》及外国人有效护照到就业城市当地的劳动局为其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7、7.外国人应在入境后的三十日内,持雇主申办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1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手续。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180
阅读量:109
阅读量:44
阅读量:187
阅读量: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