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婚姻状况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2025-12-01 01:36:57

1、准备材料:

(一)申办未婚(未再婚)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及出境时间;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市场,街道劳动服务公司等)出具的未(未再)曾登记结婚的证明;

        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二)申办结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丢失的,由原登记机关换发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人配偶的户口册护照的复印件;

(三)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离婚证书及复印件

(2)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办理公证书

携带好资料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是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公证书。

 (每个公证处要求不一样,大多数是去户口所在地的司法局公证处才可以办,这个最好提前打电话到公证处确认)。

3、提交申请,获取婚姻状况公证书。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