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路 街 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三:租凭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年
四、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建筑物范围内的使用权(含办公、经商、住宿等)同时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六、入住之前,甲方保证将以上房屋整理干净,必要设施安全齐全。例如:防盗门、防盗窗、水、电暖、灯等,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责任。
七、在入住期间,确定乙方对房屋及房内各项设施造成的人为损失(不含自然磨损)由乙方原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在租赁期间,上述房屋水、电、暖、物业费用由乙方自行交付。
十、乙方租赁期届满时,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与甲方协商,另签订合同且保证价格的平衡。新合同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违约金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后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
年 月 日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