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升级如何办理

2025-05-25 02:18:27

1、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3)企业独立承担过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的工业建筑或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上的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且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含有泡沫灭火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至少1项。

2、技咀钯溘噻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具备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及专属蟓彩瘵业要求。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10年以上,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企业具有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以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设备。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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