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要积极办理土地使用证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有关蚩距粼讨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大百姓购买商品房以及进行上市交易时,应当积极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鞅瓞慈玢解,1995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实施,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对住房用地登记做了具体规定。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住房用地登记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作用:
其一,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其二,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安全。
不及时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哪些侵犯?这位负责人列举了四种情况:
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得到法律确认,无法判定所购房屋用地是否合法;
住房用地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特别是对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
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能上市出售,经国土资源部会签,建设部发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没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而且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抵押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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