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拆迁补偿有什么呢?

2025-05-18 05:11:00

1、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孺冖叛丶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2、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们倪玺骋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3、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