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看懂股转系统对于挂牌公司资金占用的界定

2025-05-15 05:49:09

1、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股转系统的挂牌环节也已进入新监管体系的重点关注范围。近日,股转系统强调,“资金占用报告期期末查一遍,报材料前查一遍,挂牌前查一遍,一经查实,一律不得挂牌。”那么,到底股转系统是如何界定挂牌公司资金占用的呢?下面,我们来看股转系统发布的《关于开展挂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自查的通知》里面是怎么说的:一、股转公司业务部 2015 年 11 月 27 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挂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自查的通知》第二部分涉及到资金占用的界定:“资金占用”指的是挂牌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包括虚拟关联交易转让资金、通过非关联方的交易转供资金、逾期未收回应收款项等)。二、股转公司业务部在 2016 年 5 月下发的《关于资金占用调查表的填写注意事项》的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也涉及到了资金占用:1、什么是资金占用?这样几种情形认定为资金占用:(1)挂牌公司给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2)挂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偿还债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承担担保而形成的债权;(3)挂牌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资金;(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从挂牌公司拆借资金。依据挂牌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意见,主办券商对是否涉及上述情形进行判断。挂牌时清理过的不认定为资金占用!请按表格中的要求勾选。2、判断资金占用的几点特殊事项?(1)关于“备用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可能会存在备用金,此种情形一般不认定为资金占用。(2)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借款以及经营性往来”,不认定为资金占用;与“联营企业的经营性往来”不认定为资金占用,此种为关联交易。(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挂牌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经营性往来不认定为资金占用。(4)发生时间为挂牌前的资金占用,且已经根据挂牌条件进行清理的,不必填写,不认定为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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