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信用卡被盗刷是否向银行承担偿还责任

2025-11-30 11:39:32

本人持有信用卡,已经长时间未消费,银行突然通知偿还本息、滞纳金、违约金和相关费用计约4万元,期间出现消费异常后,我及时向发卡行进行反映并报警,但是发卡行仍然要求交纳。经法律部门调解,认定我只需交纳相关费用12元,原因:1、我一直持有信用卡,并未发生过消费,经银行系统查询该笔异常消费的POS签购单签名为“张某”,与我字迹存在明显差异,属于伪卡交易;2、我发现异常后我及时报警,并按照银行要求进行了挂失,已经履行义务,不存在过错;3、根据《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特约商户受理银联卡业务协议书》相关规定,刷卡交易时,收单机构是根据发卡机构给出的应答作为交易确认的基本信息,如果持卡人签名明显不符,应通知收单机构对持卡身份进行确认,综合分析认为发卡行和伪卡交易的商户,应承担责任。持卡人本人无需承担责任,仅向发卡行支付其他费用12元。

注意事项

信用卡出现异常消费及时向银行挂失,必要时候及时报警

持卡人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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