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委托书公证认证如何办理?
1、委托人已经加入他国国籍,先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再到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办理认证。
2、委托人保留中国国籍,可以直接到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办理。
1、经过该当人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
2、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派出机构认证;
3、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有另外规定的证明手续的,应当按照条约的规定履行证明手续。
5、如果该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又不存在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授权委托书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后,由驻该当事人所在国的其他同意为我国代办领事事项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再经我国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对第三国的认证进行认证。只有符合上述确认程序寄来或递交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才予以接受。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137
阅读量:51
阅读量:57
阅读量:151
阅读量: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