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有哪些好处?
1、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2、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最高按第一年2340元/月、第二年1800/月、第三年134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政府主办、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给予每年最高2808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3、其中,自主创业人员中的大学生群体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可享受的月租金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560元、1300元、910元;在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可享受场租补贴标准提高到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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